共享單車真的存在「共享」的意義嗎?
Dec 26, 2017 - 開心Share  


顧名思義「共享」二字從字面上看來,應該可以看成共同分享的意思。可是,「共享」單車在香港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我們既看不到共同分享的畫面,也感受不到「共享」單車公司無私奉獻的效果。相反,帶來的是在香港大大小小單車徑上都看到掛著「共享」牌頭,實質每天在賺取利潤的私人公司的單車。而且這些「共享」單車的公司在香港也愈來愈多。值得我們思考的,在香港真的有生存的空間嗎?

作為一個單車愛好者,不管任何與單車有關的事與物都會極力支持。就在這個「共享」單車推出的時候,抱有極大的希望。希望的是可以借助這個「共享」單車的發展,進一步推動單車普及的文化。可是,發展至今,看到的並非預期的。只是私人公司將它們的單車泊滿香港大街小巷。原本給予市民使用的單車泊位都堆滿了它們的資產,導致使用都未能正常使用免費泊位。「共享」單車本來的原意是為了令更多的市民享用單車樂趣或者是用單車代步。最後卻本末倒置,令市民不便之餘,更甚的情況因而是減少使用。

「共享」本來就不應該由私人公司所提出,這個說法完全沒有說服力,如何令人相信「共享」?大家有否想過常為香港服務的公營機構及非謀利機構一直為香港市民服務,它們又會否稱提供的服務為之「共享」?假如單車公司開宗名義說成「出租」單車,又是否可行呢?那就表示所有泊在街上的「共享」單車都是不正確地霸佔公共免費單車泊位。大家可以試想像全香港的出租單車,不管單車舖的還是「共享」單車都泊滿全香港、九龍和新界,情況會變成什麼局面?而公共的單車位都是香港政府利用公帑為市民而設,為何那些「共享」單車可以利用那些資源去賺取利益?而它們所賺取的利澗是否全數回饋予香港市民達至「共享」?否則請不要再把這行為稱之為「共享」。

其次的是,「共享」單車帶來共享的不只是單車,而是可能「共享」著不可預計的單車意外。那些「共享」單車在「出租」予單車使用者的時侯,均沒有為單車零件逐一檢查,如輪胎有否破損漏氣、車鏈是否已生鏽破裂不宜使用、剎車系統能否正常運作安全剎車等。以上的答案都不能完全肯定。今天沒有發生任何的意外,不代表不會發生。假以時日,單車都在街上日曬雨淋、飽歷風霜,會增加發生意外的風險。單車公司及使用者都不希望發生的。

再說,「共享」單車收取按金一事,也可以看到那些公司的經營手法並非想與市民「共享」。十多年前,香港積極推行的「八達通」也設有按金制度。推出的時候收取港幣$50 都引起市民迴響,不過經過這麼多年,在港鐵的支持下也成功於香港推行。相反,記我最初的一所「共享」單車要在信用卡付上港幣$400才能正常使用,既沒有事前說明,也沒有退款機制。直到今天,另一所「共用」單車公司只需港幣$99按金便可,可以說是大大降低75%按金成本。在這個時候,樓價暴升、人工、燈油火蠟各式各樣成本上漲下,按金居然可以下有相反方向的增。不禁想問一句究竟按金的用途是否真的有「共享」的原義,還是單車公司想「共享」市民的財富呢?

說到這裡,其實在表面上看來,香港暫時應該仍然未適合發展「共享」單車。無疑,這絕芍是一個理想,也很想看到單車在香港普及。當有一天,我伉可以在電視松、互聯網、報章、電台等媒體接收到由香港政府發放有關使用「共享」單車的消息,相信就是「共享」新的里程碑。不過,暫時大多都只是看到李慧詩和黃金寶等運動員宣傳單車安全。

小編仍然是給予支持幾所現行的「共享」單車公司。雖然對於它們的經營手法、宣傳、管理都持不同意見,但作為推動單車文化,帶著一點點的作用,也可說是「有」總比「沒有」來得好。至少,「共享」單車被掉進沙田城門河、「共享」單車四圍亂泊等新聞都可以喚起香港市民和政府的關注。希望有一天,會有更多人能夠享受著以15KM 的速度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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